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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以前常聽大人說~~過日子比過節重要
在不知不覺中˙現在幾乎月月有節可慶祝
隨便寫寫都有理由可以花錢

一月元旦
二月農曆年+西洋情人節
三月元霄+白色情人節
四月婦幼節+掃墓節
五月母親節+佛祖誕辰
六月端午節
七月暑假
八月暑假+父親節+中元節+中國情人節
九月中秋節
十月國慶日+快被遺忘的光復節
十一月立冬吃補+國父誕辰
十二月冬至再吃補+耶誕節+跨年晚會

很奇怪ㄟ
我們是國曆和農曆的節都慶祝
信道教和佛教的人˙也在跟人家耶誕節狂歡
情人節可以一年過三次
再加上自己生日˙情人生日˙認識紀念日˙訂婚紀念日˙結婚紀念日˙分手紀念日˙離婚紀念日
還有親人的節日˙父親生日˙母親生日˙父母結婚紀念日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.

想沒有名目去逛街吃飯還真難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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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覺得這些日子應該大多是花店啦˙餐廳及飯店業者啦˙禮品業者搞出來要擴大慶祝好賺錢的吧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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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chi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