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對於勞工最重要的一個選擇就是勞退新制
其實我個人覺得政府的宣導雖然是說為了勞工好
哎~~~~~
這哪是爲勞工好??
遣散費舊制是一年一個月˙新制變成一年半個月
然後以前若能在同一雇主處工作熬到退休˙那麼用最後三年的平均月薪最高領45個月
現在就一年72%而已阿

雖說提撥的6%部分是免稅˙但僅止於現在提撥的時候阿
等你60歲退休以後˙就要當成收入報税阿
如果你55歲就沒工作了˙那還是要等到60歲才能動用這筆錢
還有如果勞工往生了˙這筆錢可要納入遺產課稅勒

還有一堆東西一時也講不完
總之勒
就是為了每個人每個月6%的薪水˙可以讓政府拿去運用
雖說有利息˙˙不過是按十家銀行去掉最高和最低的利率後平均計算的利率
反正他說多少就多少阿

小老百姓
可憐阿˙˙˙˙˙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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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machi99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6) 人氣()